各有关考生:
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工作安排,2024年下半年省际之间自学考试转考工作将于本月进行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转出
(一)办理时间
8月28日—30日。
(二)转出要求
1.考生须具有转入地考籍(即准考证号),且在转入地最少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。
2.考生具有以下情况的,不得转出:
(1)考生因违反相关规定处于停考或延迟毕业期间的,不得转出。
(2)考生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,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,不得转出。
(3)考生已经完成的毕业论文、取得的免考合格成绩、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、无对应理论课程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,不得转出。
(4)已转入我省的成绩,不得转出。
(5)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考生,不得转出。
(6)考生在我省2003年以前取得的考试成绩(属于国家代码统一前的历史成绩),只能在本省毕业使用,不予转出。
(三)办理流程
1.考生登录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(http://zk.ahzsks.cn)提交转出申请。
2.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初审通过后,提交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。
3.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于9月10日前进行复审,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予以转出。
4.接收省份对待转入考生进行审核,通过后方可成功转出。转出考生应提前了解转入地的政策,避免电子档案被退回。接收情况请考生咨询接收省份教育考试机构。
二、转入
1.考生转入我省不需要进行现场确认。
2.转入我省的考生需具有我省自学考试考籍(即准考证号),并在我省最少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。
3.考生转入我省前完成的毕业论文、取得的免考合格成绩、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、无对应理论课程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,我省不予认可。
4.考生转入我省后,需按照我省专业课程设置继续参加考试、办理毕业手续。毕业时,必须在我省实际考试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、本科不少于4门课程合格成绩(不含毕业论文、免考合格成绩、实践考核成绩等)。
5.因2015年前未实行电子转考,故2015年12月31日前外省转入的课程成绩需要考生进行现场确认,未进行现场确认(安徽省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上无法查询转入成绩)的考生待毕业时同步办理外省转入确认。
三、咨询电话
市教育招生考试院:8324771,含山县招生办:4332967,和县考试院:5312844,当涂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:6748040。
马鞍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
2024年8月15日